28日,记者从长春市城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市首批农机购置补贴金额高达1.58亿元,较去年第一批农机补贴增加6300万元;补贴种类由去年的12大类45小类180个品种,增加到12大类49小类200个品种。
今年,我市首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是1.58亿元。其中,城区900万元,榆树市3900万元,农安县3100万元,德惠市3200万元,九台市2900万元,双阳区1800万元。
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
按照规定,一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不超过一台套(拖拉机及配套农具)或一台玉米收获机(水稻收获机)等大型农机具;具备一定规模的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不超过三台套(拖拉机及配套农具)或三台玉米收获机(水稻收获机)等大型农机具。
补贴标准总体上继续执行30%的补贴比例,同一档次、同一种类的产品在全省实行统一定额补贴。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73549.9瓦(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最高补贴额为12万元;147099.8瓦(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最高补贴额为20万元。
重点补贴的机具是水稻插秧机、水稻收获机、播种机、玉米收获机械、深松机、抗旱节水机具、中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机具和保护性耕作等机具,尤其是要保证旱田高效节水灌溉项目顺利实施。长春市城区主要补贴36774.95瓦(50马力)以下的拖拉机、大棚适用的骨架、卷帘机、保温被、田园管理机械、深松机(复式作业机)、保护性耕作机具等。
购机者须凭村级相关证明和购机者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向乡(镇)农机站提出购机申请;乡(镇)农机站会同财政所审核其身份和资格,并上报区农业局与财政局审核后公示。公示合格的购机者,区农业局、财政局分别将补贴名单上报市农委和财政局。由市农委和财政局向其发放《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购机者持《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办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审批手续,由乡(镇)、区农业和财政局部门分别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上加盖公章。购机者持本人身份证、《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自主选择经销商,交差价款购买机具。经销商负责将机具发送到机具验收地点,市农委、财政局对购机者所购机具进行验收核实,照相存档。
今年采取办理购机补贴协议、购机、新车落籍、机具验收“一站式”服务,办公地点设在市农机监理处一楼(西环城路92号),咨询电话:87890300、13943174713。
报名之前,可通过《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和《吉林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公布的《2011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目录》或到当地乡(镇)农机站、财政所,县级农机部门、财政部门了解补贴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