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医疗负担重,高新区在“新农合”个人筹资标准45元的基础上,投入财政资金208.4万元,同时积极向上争取配套资金约50万元,将高新区新农合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123.5元,财政补助标准达到全市领先水平。同时,高新区投入资金2.2万元,对区内低保户、五保户及优抚对象实施医疗救助,全额资助其参加新农合。此外,将全区在校中小学生纳入新农合医疗保险范围,积极落实资金4.2万元,对每名学生45元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助。
发布日期:2015-10-21 点击次数:3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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